我在上海,最近在看房子,看中了一套老房子,但是产证上的竣工时间是1957年,也就是还剩下15年的使用权限

请问这种房子能买吗?产权到期会有什么后果?希望有专业的法律或政府人士来为我解答?必加分,望回。

现在对于产权年限到期的房子到底该怎么处理,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留言说:1:产权70年以后有偿继续使用(再交一次契税)。2:国家有偿收回,就是类似于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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