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管理人员常常还要签订聘任协议。譬如,劳动合同只是规定了在管理岗位上工作,而聘任协议规定担任某某部门经理。解除聘任协议以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解除,还可以在本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担任管理岗位的职位,譬如调度员,统计员等等。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等同于解聘,两者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另外,从履行的手续来看,解聘某某的职务往往是干部管理部门(例如组织部)执行;而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是人力资源部门(例如劳资科)来执行。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离开企业,而解聘不一定离开企业。
追问基本明白了,多问一句,您说的这个在事业单位也同样适用吗?
追答事业单位有其特殊性,如果是干部,一般都是直接签订聘用协议,如果解聘,也需要办理解聘手续。一般情况,事业单位不会轻易解聘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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