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传票就收到了判决书

那我应该怎么办?收到的判决书也是2011年5月的。怎么才可以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呢?

1、如果,虽然当事人本人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但法院已经依法送达(比如:由当事人的亲属或同住人或单位收发人员接收的,或是法院公告送达的等):程序合法、可以缺席判决,过上诉期后不上诉的,判决生效。

2、如果,法院未依法送达传票、导致当事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缺席判决: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可以上诉,对于程序违法的案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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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你们开庭审理没有?请补充说明。【2007年开庭审理过一次】,【没有收到传票就收到了判决书】正常,符合民诉法程序规定。因为:根据《民诉法》规定,在法院审理期间,有法定中止情形,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等待中止情形消失、排除。现在法定中止情形消失,法院恢复审理,故,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收到判决。
【收到的判决书也是2011年5月的】判决书已经生效。
【那我应该怎么办】如果不服判决,只能持新证据申诉,提起再审。【怎么才可以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呢?】楼主给出的资料太少,只能泛泛的从大的方向上说:必须搜集并取得尽量详细、全面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31
1、可以缺席判决;
2、但是,前提必须是有合法送达程序;
3、否则,可以申请再审,推翻一审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4-04
并不一定不合法的,因为传票可能是公告送达的。
因此你要说明全部案情,才能分析对不对的问题。
从你补充的情况来看,此判决书应当已经生效了,对此不服的话,只能申请再审了。
第4个回答  2012-04-04
程序严重违法,你可以上诉要求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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