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多次要求签订,公司总是以忙为借口没有签订,上个月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让我把工作交接就走人,我要求公司补偿我这一年来的双倍工资,公司不同意,只说多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说公司不给补偿我就不做工作交接,就一直拖起不给解决,昨天公司的主任又找我谈话说公司没有辞退我,说辞退这个事情他不知道,让我继续做下去,然后就签订劳动合同。我就要求公司先给我补偿再决定签合同的事情,公司不同意,说如果我不想做了,就自己提出辞职,公司不做赔偿。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各位大师帮帮忙吧,我现在做的是会计,我的工作该做,我要取得什么证据才有效。拜托了。
我现在已经在这里工作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公司没有交社保,工资也是以现金支付,我这一年来的双倍工资是不是无法取得了?还有就是公司现在不承认有辞退我的说法。你说的逐月失效是不是超过一年就只能拿到两个月的补偿金,我还是不太清楚,麻烦您给我简单的说一下,我具体该怎么办呢,谢谢了。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最多可领11个月。
其次劳动关系的建立不是以合同为主的,而是以实际用工,即你实际工作开始就已发生,所以不必担心,只要你有工作证、签到卡等可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即可。
还有如果提出辞退你,那么他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但如果是你提出,你要求,那么他就可以不给你补偿。在这里你要注意。
你可以找劳动仲裁委裁决,免费的。
不行的话,可以起诉,走诉讼程序。
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如工作证、签到记录等。
没有工作证,原打卡记录的,后来有一段时间就没有打了,之前的打卡纸也不知道去向,公司扩大经营,有成立一个子公司,我就被派到子公司上班,有指纹打卡的,但是到这边的时间才半年多不到一年。
追答那有证人可以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