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以很低的价格租了15年,
约定每年付1万的房租,年底付款(市场价每年3万)
刚住了一年半,房东把房子卖了并且已经过户了(跟我签合同的是房东老婆)
我们一家老小都不想搬,房东老婆也支持我,并且坚决让我住着。
怎么办?听说买房人报警了,请大家帮帮我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
已经过户了,
我可以住满合同约定的15年么(合同约定钱一年一交)?
后来才知道,这个房子比较复杂
小产权,房东老婆租给我的
并且不是房东的名字,是房东自己在村里操作的,
以房东朋友A名义买的,
期间还替A过户到了B名下
现在又用B名过户给了现在的新房东C。
现在房东C 让我给他腾房子
房东跟她老婆感情不和,在外面养了一个小三,背着他老婆卖的,房东老婆一看就是那种特别老实本分的那种农村妇女,人很实在,也就收这点房租来生活,我也不忍心难为她
据说也一直是房东老婆对外出租,房东真是太狠了,这是别人家事,但新房东经常去公安局告,公安局要是让我去调查情况,我住的不安生,要是我搬走了,那真是流落街头啊,太难了
1)请问他们的买卖合同为何无效? 因为是村里的小产权房么
2) 在法律上,我可以按照原有合同住满15年么? 我是每年交房租,不是一次性交完
所有的固定资产交易都是以房管局的登记为物权转移依据的,小产权根本无法在法律上完成交易。
只要有合同,只要合同有明确的约定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你就能主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除非有不可抗力把房子毁了或者其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
签的合同15年,我住了不到2年
现在的问题是 我想住满15年,我不想搬,
房东就是让我走,房东老婆支持我,房东也不会赔偿我。
我就想知道,法律会支持我么
首先我不买,我也不需要赔偿,我就想住满合同约定的15年
可以么?
需要什么样的合同内容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