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现在要和我母亲离婚,他不要任何财产.但现在他欠下许多债务,这些债务如何处理,他自己主动承担全部债务是否合法.
如果他在离婚后还是无法偿还这些债务,是否会转移到我的身上,我继承了全家唯一的一幢房子,现在全家都住在这幢房子里面.
如果我不继承遗产,那我是否就不会被要求偿还我父亲的债务?
如果我母亲在偿还了一半的债务以后,是否就不会在被要求偿还剩余的债务?
那属于我母亲的一半房产法院是否就无权在进行处理了?
有句成语叫“父债子偿”,很多人认为,父亲欠下的债由子女偿还,天经地义。但“父债子偿”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法律上,父亲和成年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各自的财产也是独立的。而债权作为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但不具有继承性。因此,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债务不能继承,否则不是成了父债子偿了吗?但债务人有遗产的话,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一十三条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以其遗产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