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税务登记证没注销,还可以开发票吗?

原来是要个体户升级为有限公司的,在工商那先把个体注销了再重新办了公司的执照,代码证也一样(号码变了),但国地税没有注销,直接新办了公司的登记证。个体原来是一般纳税人,而且名下有房产,金额较大。所以老板不想注销税务证,因为如果注销就要把房产卖给公司,要交很多税。国税那边说新公司要重新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问题一:不注销国地税行吗,如不行,可以保持到什么时候。问题二:继续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吗,有效吗?问题三:新公司要什么时候开始建账,个体名下的存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要怎么处理?请帮帮我,谢谢!

在税务登记未注销之前,短时间内是可以开发票的,前提是要上税的。但你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你再开发票已属无证经营了,要受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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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5
可以开的到,但是被查出来你就有麻烦了,如果情况特殊跟税局解释清楚应该不会很严重,不要长时间开就对了
第2个回答  2012-07-25
工商的也不负责任啊 先税务注销才能工商注销。 既然没有注销就可以开。上税就得啦
第3个回答  2012-07-25
不可以,这样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12-07-25
这要看你的专管员有没有在系统中做,如果没有的话应该是可以的,带上发票领购本去买发票的窗口查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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