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2-08-26
新公司成立后第一个月,账务处理中开办费用是否全数列支?房租是否也全数列支?如房租没有发票,是否直接到税务局a/代/&开/$后全数列支?
------可第一个月全数列支或年内均匀摊销;房租应按受益期限均匀摊销。
房租发票可以委托税务代为开具。
第3个回答 2012-08-26
按照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应全书列支。
房租也应该全书列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26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房租也要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