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必须安装消防电梯。高层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建筑面积、使用性质等情况设置消防电梯。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扩展资料: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便于任何一个分区发生火灾都能迅速展开扑救,其平面位置须与外界联系方便,在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由长30米以内的安全通道抵达室外。
在设计时,最好把消防电梯和疏散楼梯结合布置,使避难逃生者向灭火救援者靠拢,形成一个可靠的安全区域,两梯间还要采取分隔措施,以免相互间妨碍形成不利。另外,防火分区内每个房间到达消防电梯的安全距离不宜超过30米,以保证消防人员抢救时的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