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是2006年11月份进公司的,2009年5月1日签过一次合同,签的是到2010年5月31日,现在快到时间了。1、如果单位到时间了没有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能提出离职得到赔偿吗?2、赔偿金额的话是怎么计算的?3、2006年进厂的时候没有及时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是2007年8月份才开始缴费的,这期间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4、周六上班可以要求补助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劳动者是可恶意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27
1、如果单位到时间了没有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能提出离职得到赔偿吗?合同到期后,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此时你如提出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2、赔偿金额的话是怎么计算的?更正为:经济补偿。按你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一年,则发给相当一个月的补偿,满六个月算一年(即补一个月工资),未满六个月算半年(即补半个月工资)。你工作时间为三年六个月,即可要求补偿四个月工资。 3、2006年进厂的时候没有及时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是2007年8月份才开始缴费的,这期间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从你2006年进厂时开始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 4、周六上班可以要求补助赔偿吗可以要求
第2个回答  2013-03-26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你没有必要自己提出离职,日期到了劳动关系就解除了。你提出离职不能写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离职,要不然你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如果要是你能证明你与公司从2006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如果你是农村户口,2011年7月1日之前的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之后的社保就是让单位给你补缴。如果是城镇户口就只能让单位补缴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周六加班了,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你可以大电话咨询北京义联,01082357827,他们比较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符合条件,免费代理。是一个社会公益组织,你可以上网查一下。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1
你好。
1、如果你单位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的话,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你可以要求你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为: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即2008年1月1日起,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3、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你可以要求你单位为你补缴社保费和滞纳金。
4、如果你周六上班属于加班的情况的话,根据各省市出台的《工资支付条例》中的规定,你单位应该赔偿给你没有支付的加班费。
希望能帮到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3-26
如果用人单位到期不再与你续签合同的话,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工龄从2008年开始计算的。2006-2007年的社保,现在时间太久了,已经不能再追究了。如果周六周日上班,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话,可以追究一年内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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