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与一家公司有劳动合同,还能当其他公司的法人吗?(同行)

是一家A公司的全职员工,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准备做B公司的法人,A与B是同行,请问这种合法吗?这期间与B公司签订股份制合同有效吗?

那要看你与A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了。
如果约定了离职后在几年内不能从事相同行业的相关工作,那就是违约。
违约也不构成非法,说白了,就是陪A公司点钱,你的行为始终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约定,那自然你想干嘛就干嘛。
其二,如果和原公司有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那可能A公司会基于这个起诉你。当然,这个还是民事赔偿的事,并不违法。只是违约。
如果没有保密协议,你依旧想干嘛就干嘛。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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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4
首先,合同是有效的。
看两点:1、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如果对于A、B公司而言,如果你上述两点都不符合,那么你没有什么责任。注意不要侵犯两家公司商业秘密即可。
第2个回答  2013-07-24
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特别规定。但是我想说的是,AB公司是同行,你做为A公司的员工,应该解除和A公司的劳动合同,做人怎么能脚踏两只船,而且A和B公司业务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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