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保证1个整天的休息。但上次端午节6月8日本身就是公休日,按说应该顺延一天的,可公司说因为周日已经休息了周一就不能再休息了,请问这样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国家规定,6月8日是法定节假日,但公司说6月8日算公休,所以不给补休了。难道不定时工时制度,遇到法定假日只能算公休吗,那也太不公平了。我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是9:00-12:00重要问题:如果6月8日端午节(周日)休息了,是不是就没有补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