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扩展资料:
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同日宣布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两所的修改内容相似,都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明确董事的聘任、解聘程序;明确上市公司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及明确上市公司不得形成交叉持股。主要是监管层考虑到,交叉持股可能会引致资产虚增、股权结构不清晰等问题。
1、子公司不能视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他只能叫做“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不享有上市公司带来的权益。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和上市母公司,仅仅是理论上平行的,都是子公司的股东。比如a和b合伙开了一家企业c,b是上市公司,a和b是平行关系他俩都是c的股东,但a是不享有b的上市权益的。
扩展资料:
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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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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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上市对子公司的要求
没有对子公司数量的要求。子公司之间是一定有关联的,因为都是由上市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属于兄弟公司。
子公司的业务可以是不一样的,甚至是完全没关联的,当然这也取决于想上哪个板,如果想上创业板,那公司只能有一种主营业务,子公司的业务也是算作公司业务的,就不能是毫不相干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而应该是互相关联的,最后形成完整的一种业务。
参考资料凤凰网-沪深证券交易所修改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上市公司不得交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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