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公司做前台工作,12年5月调岗做的人事行政助理兼前台,现在公司构架变动,说以后没有前台这个岗位,要求辞退我,这样做合理吗?我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
我来公司已超过三年半,公司说赔偿我4个月工资,然后我必需再干一个月等人交接工作。这样赔偿合理吗?
我来公司已超过三年半,公司说赔偿我4个月工资,然后我必需再干一个月等人交接工作。这样赔偿合理吗?
追答嗯,公司计算补偿金的算法没有错误。让你再敢一个月是提前30日通知你解除合同。
是可以的。
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第3项规定与你解除合同才可以。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资是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吗?是税前工资吗?我转岗时间为半年,半年前工资低,半年后工资高。。是按最后的工资算吗?
追答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税前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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