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用我的名字注册了一个公司,由于关系好,我不好拒绝,他也是股东,而且登记的他是大股东,占99%的股份,其实100%都是他的了,我只是挂名用占1%当法人,现在公司注册下来了,心里总不踏实,因为我并不参加这个注册公司的任何管理。这样是不是以后公司出现了法律责任都要我一个人来承担呀,好担心!
那么请问如果我要求把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章给到我保管,以后盖章都要我自己来改,这样是不是就保险了
那假如公司违法了,责任是不是我来担呀
追答这个你大可放心 只要你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与决策,尤其是决策,那么你基本是免责的,法律只惩罚有罪过的人,你没有犯罪违法的故意,顶多就是有过失,构不成犯罪。所以不必担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