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在权益法下,初始的买价成本与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大者入账,这个我明白,不明白的是,当企业一开始的时候就有已经宣告但是没有发放的股利。。那么与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对比的初始买价需要减去应收股利再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价值对比吗? 还是直接用没减应收股利的买价与其作对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