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但是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来索偿你的房款,主要是看你们当时订立的合同内容来确定的啊。一般来说,全额追回房款的可能性比较小,建议与合同相对人进行协商,实在不行再走法律途径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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