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7-22
移送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不用通知。
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院应当在受案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没有规定一定要告知家属或单位,但一般来说,检察院还是有按笔录中反映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地址寄送《委托辩护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告知可以辩护人(包括律师、其他法律工作者等)。
实践中会存在地址不详等原因没有及时送达或寄送不到的情况。
其实,不用等告知,知道案件过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其亲属(一般是夫妻、父母子女)就可以为其委托律师了。收到告知书,就明确是移送过去了。如果是自己打听的,就一定要确定是移送过去了。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