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买的农村宅基地,我盖的房子现在面临拆迁,卖方要求分补偿款,我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认定无效。拆迁时政府依法可以取消卖方使用权,即卖方不会得到补偿。

买方受处罚后,还可以参与审批,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认定是合法使用,能够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宅基地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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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6
协商一下,可以给卖方补偿,但卖方要完全配合买方。
第2个回答  2020-12-15
为什么要给他分呢?房屋所有手续是否变更过来。
第3个回答  2017-01-19
建议双方友好协商,一般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有两部分,一部分为土地补偿款,一部分为房屋补偿款。双方可以协商土地补偿款由宅基地权利人所得,房屋补偿款为房屋权利人所得。如果协商不成可考虑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目前,随着农村房屋拆迁热潮的持续升温,高额拆迁补偿款以及安置补偿房屋等优厚待遇导致的出卖方以当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合法为由毁约的案例屡见不鲜。由于国家明令禁止城市居民购置宅基地的行为,因此实践中发生的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合同在司法诉讼中会认定为无效合同。不过,出卖人虽能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不等于可以获得期望的巨额利益。买卖合同无效后,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装修、购房款的利息等实际损失以及因房屋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另行购房的损失。
参考案例信息:
http://www.fayuan.cixi.gov.cn/art/2016/9/21/art_64905_1333419.html
第4个回答  2016-10-06
城市户口买农村宅基地好像都是不合法的吧追问

应该是不合法,我们这都这样买卖,现在一面临拆迁卖家心里不平衡就要分补偿款,真是感觉很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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