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劳动合同法支付违约金的问题-请专业律师回答

我是一名合资软件企业会计,去年5月份同单位签了5年合同,当时合同上写不满5年出去的话,得交按6个月工资的违约金,而且我妹妹担保,还公证了,现在加班、身体问题等原因我不想再干了,我们单位有专门的律师处理这种事请问我现在要出去的话要不要交违约金?
我看了新劳动法,除非是保密性质的和培训费用之外不用交违约金,但去年签的合同今年能不能有效?
我们单位的违约金是赔偿损失费之类的。我们会计人员也对公司造成损失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简言之,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非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有违约金条款,是赔偿损失费违约金,并非服务期或竞业限制违约金。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则该条款是有效的,你应当支付单位违约金;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则该条款因与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相冲突而无效,你无须按此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并不意味着原劳动合同的全部条款都继续有效,它需要经过现行法律的认定,即符合现行法律的条款继续有效,违反现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的条款自动无效。只有这样,才符合立法者的目的,才反应法律的真谛。
  难以想象,在新法实施后还能容忍非法约定合法存在且生效。所以你根本无须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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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6
肯定的说,是可以适用新劳动法的规定的,因为你的合同是持续性的,另外,已经有相关方面的判例存在了.故此违约金条款无效.至于你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此条款与你的个别明显过高有关的话,你还是要予以退还的.
第2个回答  2008-08-26
具体问题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从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来看,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
第3个回答  2008-08-26
建议你直接电话咨询你们当地劳动局,得到的信息即准确,效率也高。在这里免有人误导你!
第4个回答  2008-08-26
1单位此规定属于竞业限制条款,根据规定在单位不得以此条款约定违约金,因此单位在合同如此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你无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2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以上两个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是保密条款和提供培训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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