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签订培训协议,并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否需要赔偿

我与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在第一个月里签了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三年,出去培训5个月,在还没过试用期的前提下,因工资问题,而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我赔偿违约金,在培训协议里对于我们发生意外事故都将由我们自己来承担,对此,我是否需赔违约金,若不需要,公司则违法了哪些法律,因为公司对我提出了仲载,所用希望各位大大能提供比较详尽的法律资料

如果是因为如下原因 您辞职 即使签订服务期合同 您无需承担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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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4
你要解除劳动协议,就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工资是按照合同走的,单位可以多发,但不可以少发,而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1.定义。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培训,是指专项培训,不包括正常的入职培训。如单位出钱请了外面的专家对劳动者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的,或者出钱把劳动者送到外面进行技术培训的才算。
2.费用认定。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要有发票等书面证据证明这笔培训费用的,不能证明的不算)
3.违约金计算。按照有证据的实际培训费用除以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总月份数乘以已服务月份数。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2个回答  2011-11-04
如果公司对你已经进行了培训,在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你剩余服务期内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3个回答  2011-11-06
一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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