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您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法条吗?那些法条能对其有约束力啊?
追答《执业医师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您有相关的案例吗?
追答卫生部在云南等地试点省内医师多地点执业,目前只是在试点,其它地区目前不可以。
医师只能在注册地行医,如果在未注册地行医就是非法行医。
案由:未经注册执业的医师行医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内容:1.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当然,这个案由上海基本不用,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
我是替一个朋友问的,您那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因为我们想起诉对方
追答你可以自己查查医师注册的法律法规,或问问律师。
他肯定有过错,但是如果你能查明他在另一个地方只是挂靠注册还是有别人在冒用医师执业(也行那边的是真的,他是个假的,非法行医),那岂不是对你的官司更加有力。
您有相关案例吗?对此类案件该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