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如何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如题所述

民法典草案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同时,还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介绍,近年来高空抛物时有发生,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些案例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最后判定全楼业主和物业共同赔偿,引发了很多争议。

民法典草案对此要求有关机关要查处责任人,大大减少“一人抛物、全楼买单”的情况。因为明确了物业公司责任,也会从源头上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

扩展资料

高空抛物的危害:

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丧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民法典草案今日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 明确高空抛物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网-人大代表谈高空抛物:民法典草案将减少一楼抛物全楼买单的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0

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的规定。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了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主要旨在回应实践中难以确定行为人、受害人难以得到赔偿的问题,该条共三款,确定了如下基本规则:



第一,高空抛物坠物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此时行为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第二,难以明确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此时的责任承担属于按照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则,依据法律的特殊规定承担补偿责任。



第三,可能的加害人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第四,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5-22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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