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室套前室”,也称“前室穿套”,通常是指通过一个楼梯间前室(含合用前室)进入另一个楼梯间前室的疏散方式。从疏散路线上讲,从一个前室进入了另一个前室,或者从一个前室通过走道进入另一个前室,都属于“前室套前室”。
前室,意思是设置在人流进入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或者没有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之前的过渡空间。
前室是设于消防电梯出口处,供人员通行、疏散用的小房间或设于防烟楼梯间进口处防止火灾烟气进入防烟楼梯间的小房间。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的合用前室的防排烟问题以及其面积大小作了严格的规定。
“前室套前室”的形式很多,但基本属于“更不方便使用和更不利于安全疏散”的方式。
扩展资料:
一、前室穿套的今世:
2018版《建规》已明确“消防电梯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 2.4m”,将短边长度要求扩展到了所有消防电梯前室,直接斩断了前室增加隔墙来规避前室短边不应小于 2.4m的情形。
目前的前室穿套,主要是作为规避 “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的技术措施,以及作为解决疏散走道双向疏散的技术措施。
二、 前室穿套应予禁止:
“前室穿套”是一种“更不方便使用和更不利于安全疏散”的方式,不应以此方式来规避规范条文,应予禁止。且“前室穿套”容易衍生极端方案,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1、“前室穿套”违背了安全疏散的基本规则:
前室是防烟楼梯间的基本要素,安全疏散应遵行“走道(或户门)→前室→楼梯间”的基本规则。进入前室,就已抵达安全出口,应从疏散楼梯撤离,不能再进入了另一个前室,更不能通过走道(不安全区域)进入了另一个前室。
2、“前室穿套”的情况,属于双向借用,违反“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强条要求:目前的防火门均为“单一方向旋转”,并不存在双向开启的防火门。(除非在连通部位设置两樘独立的不同疏散方向的防火门,这在狭小的前室空间内,较难实现。)
3、需要说明的是:人员可以通过消防电梯前室疏散(比如合用前室的情况),以此为据,穿越独立的消防电梯前室,在住宅建筑中通常被许可,但公共建筑应予禁止:
住宅建筑人员较少且熟悉现场疏散环境,因此,在住宅建筑中,为了解决疏散走道双向疏散的问题,疏散走道通过独立的消防电梯前室(不能是合用前室)连通,虽然是一种不合适的方式,但通常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