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保全了怎么解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房子被保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措施会因此解除。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之后,财产保全措施也会因此而解除。可以履行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被申请人如果履行了才觉得义务财产保全已经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所以就会自动消失。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申请意见通过人民法院确认好之后,人民法院会作出新的裁决,因此而撤销财产保全。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可以责令申请人提出担保。如果没有提出担保,可以驳回申请。并且在接受审理之后,如果出现了紧急情况,两天之内就需要做出裁定,对于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要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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