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未按照《关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市城镇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9号)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在按规定继续缴费期间又自愿停止缴费,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可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的规定,参加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