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8
1、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与受派遣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者在工作单位被辞退的,应当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而用工单位辞退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