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快来答!!!!急!急死了!!!!

工程施工完工后末经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就将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请问这种情况下,发包方是否已承认工程竣工?发包方和承包方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发包方在投入生产或使用一段时间后,是否就证明此工程已交工?请说明理由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处?
答出来的,并有依据的可追加分数!
谢谢各位的回答!合同没用明确说明。我要准确的,有根据的.麻烦大家再给想想吧!!
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和发包方结算剩余工程款?

第1个回答  2007-07-27
去律师那里了解一下就好了
第2个回答  2007-07-26
看合同,合同才是受法律保护的!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先!
第3个回答  2007-07-26
按工程程序来说竣工验收以后才可投入使用,他既然使用了,那证明施工方没什么问题,施工完后发包方没有验收而使用,说明发包方没有按工程程序来做,具体情况还是找有关部门了解为好!
第4个回答  2007-07-26
我也很想知道,我觉得这要看当初合同怎么签。如果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也不好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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