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云南昆明的应届生,家是河南的。马上就要毕业了,我不想留在本地工作,想到浙江去工作,但是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因此我想问问各位我怎么可以把档案放在杭州人才市场
就业协议一定要毕业前签么,我现在还没去浙江找工作,可不可以拿到毕业证在浙江找到工作再签?
如果就业协议不是必要的,我可不可以在毕业了把档案直接发到杭州人才市场?或者说留到学校或昆明人才市场?
派遣证是一定要签了协议才会发的么,那么我毕业了去浙江找到工作了,然后再来学校办理派遣证可不可以?
我的档案如果在昆明人才市场,那么我在浙江工作,可不可以发信函电话什么的直接调档去杭州人才市场?还是要本人亲自去办?
谢谢了,这个对我很重要,我想知道的人可以认真回答一下
1、大学毕业前要签就业协议这是肯定的,如有学校有发那种协议书给你那是最好了,自己把内容填上,叫亲戚或者朋友帮忙盖个章,如果说学校没有的话,那就需要你找到工作了。
2、将档案直接发到人才市场,没有派遣或者商调的手续人家肯定不会接收;档案留校保管一般需要学生自己申请,而且你的档案还是学籍档案,不会转成人事档案,也就无法累计工龄;如果不管自己的档案学校一般的做法是打回原籍。
3、原则上没有就业协议是办不了派遣的,学校为了就业率也一定会让你先签就业协议,不过不同学校政策不一样。
4、没有签三方协议,有一种情况是可以派遣的,那就是回原籍,可以向学校申请,不过一定记住是派遣回原籍,不是打回原籍。
5、如果毕业没有办派遣,在毕业以后如果找到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把合同寄回学校办理派遣。
6、毕业生的档案如果放在人才市场,毕业一年内除了改派是不能流动的,也就是说档案放什么地方最好根据自己情况要考虑清楚,一年以后办了转正定级,档案才可以流动。办理调档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他人,需要有书面委托。
扩展资料:
一、签订原则
是指双方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
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签订注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三、协议区分
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三份协议: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和用人单位都不能区分三份协议的特点和效力。
1、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1、大学毕业前要签就业协议这是肯定的,如有学校有发那种协议书给你那是最好了,自己把内容填上,叫亲戚或者朋友帮忙盖个章,如果说学校没有的话,那就需要你找到工作了。
2、将档案直接发到人才市场,没有派遣或者商调的手续人家肯定不会接收;档案留校保管一般需要学生自己申请,而且你的档案还是学籍档案,不会转成人事档案,也就无法累计工龄;如果不管自己的档案学校一般的做法是打回原籍。
3、原则上没有就业协议是办不了派遣的,学校为了就业率也一定会让你先签就业协议,不过不同学校政策不一样。
4、没有签三方协议,有一种情况是可以派遣的,那就是回原籍,可以向学校申请,不过一定记住是派遣回原籍,不是打回原籍。
5、如果毕业没有办派遣,在毕业以后如果找到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把合同寄回学校办理派遣。
6、毕业生的档案如果放在人才市场,毕业一年内除了改派是不能流动的,也就是说档案放什么地方最好根据自己情况要考虑清楚,一年以后办了转正定级,档案才可以流动。办理调档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他人,需要有书面委托。
扩展资料:
签订原则
1、主体合法原则: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注意事项
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毕业生 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从市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六)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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