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时发现:国有企业母公司的高管和中层管理人员同时兼职子公司的高管和中层管理,在母子公司领取薪水。

子公司的业务全来自母公司,合同结算时,承包商的高管和中干同时也是母公司的高管和中干,请问这些违反那些规定?没有规定的话不能在审计意见说这样做违法的。

该国企存在这种兼职又领薪的情形是违规的,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一体,大开利益输送方便之门,是企业内控体系的严重漏洞。
国资委出台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兼职和领薪相关规定: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在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兼职的,不得领取任何兼职报酬,也不得报销与兼职企业无关的任何费用,已领取的兼职报酬以及报销的与企业无关的费用必须全额上交任职企业财务部门,不得据为已有。
因此,至少对该国企而言,应该纠正母公司高管在子公司兼职领薪的违规行为。
至于是否构成违法,则主要看关联交易是否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是否有人中饱私囊,损公肥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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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9
一般的子公司不违反规定吧。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母公司是集团企业,非上市,子公司是上市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必须在人员上分离的规定。追问

母子公司同时任合同的甲乙方,感觉明显有瓜分国有资产的嫌疑,居然还没有违法?也许你是对的,但这显然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条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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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9-05
一般的子公司不违反规定吧。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话,母公司是集团企业,非上市,子公司是上市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必须在人员上分离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17-09-05
10、绝句 杜甫
第4个回答  2011-09-20
支持楼上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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