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户口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迁回原籍

我今年6月份从山东大学硕士毕业,由于要出国,所以学校统一规定把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我的原省地),但我不想在那里办托管,就去了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说要户口回原籍(湖北省随州市安居镇),那里的办公人员在我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写了同意派往随州市毕业生就业办,并说现在就可以回去迁户口了;我又回到随州市毕业生就业办,他们又是在我的户口迁移证写了同意迁往安居镇。但接下来问题就有了,我回安居镇好不容易从我二叔的单位办了户籍接收同意函,但是安居派出所说我的户口迁移证上明确写着户口迁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面就业指导中心写的和盖的章对办理户口迁移无效,要我再去武汉的派出所再去办一个户口迁移证,证明同意迁回随州。我不知道现在要把户口迁回去,具体要怎么操作?

这个问题,一方面是省级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太随意,一方面是地方派出所人员素质太低。
正常毕业生派遣回省,毕业生报到后,省级就业主管机构应该为毕业生换发新的就业报到证,比如到随州市人保局,而不是仅仅在报到证上面改写一下,盖个章……
派出所只要见到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和报到证范围一致(报到证范围含落户地点,比如派到湖北省,理论上可以在全省任意地点落户;派到随州市,可以在随州市任意地点落户,但是都不能落入农业户口),而不需要户口迁移证也必须修改为随州市。
但是目前的情况,你还是需要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他们重新签发派到随州的报到证,之后或是现在武汉落户后再用报到证转到随州,或是直接把新报到证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寄到学校,请学校当地派出所(原迁出地)按照新报到证地址修改户口迁移证,之后到随州报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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