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冻结对方银行账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3、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首先我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是交通肇事逃逸负全部责任,我百分百胜诉,对方有耍无赖,我担心胜诉对方不赔偿我也没办法,所以提前封他账号,你意思是不是发运判决下来,他不积极赔付,我胜诉才可以封他账号
追答你只要胜诉了,十五日内对方不支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你的权利一定能得到保障。
而申请保全是害怕对方为了躲避债务转移财产所用。
所以你完全没必要担心对方不付的问题,本案不适用申请保全。
还望采纳。
他的车还在事故大队,我明日保全。我现在担心他最后败诉就是不给钱,这期间他把银行卡的钱都转移了,判决下来我在查封银行账户,不是来不及了吗
追答如果你实在不放心的话你就向法院申请吧,把情况说得清楚些,要博得法官的同情,成功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一点。加油吧
追问谢谢你,细心讲解。我不知道怎么进来提问的,您是律师吗
追答不是,我是学法的,在法院工作过。
追问有微信账号吗?我可以加上你吗?十分感谢你。我的账号wwangpai001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