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女职工也能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带薪产假吗?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一年,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所有员工都没有签。现因怀孕想向公司请4个月的产假,但是老板不同意,说我们是私企,而且没有劳动合同,没有那么长的假期,我查阅了相关法律,在私企也应该享受同等的带薪产假!但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可以享受吗??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
  2、满一年不签订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否则企业不能开除劳动者。
  3、没有合同那么就没有购买保险,你还可以追偿保险补偿。
  4、劳动法规定妇女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要满足这个条件都是合法的,
  下面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给你列出来,仔细看看,对你有帮助。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0-13
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但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不论企业的性质。都可以享受带薪休产假。这是你的法定权利。如果单位不给你产假期间的工资,你可以要休完产假后,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1-10-13
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义务,没有签订合同属于公司的违法行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是相同的,可以依法享受带薪产假待遇。
第3个回答  2011-10-13
那有没有定试用合同啊,貌似如果没有定立合同,那老板要付员工双倍工资的,直到定立那天开始。
第4个回答  2011-10-13
只要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就能
且既已经工作了一年,应默认为无固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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