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房子属于我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生了个弟弟。两年前母亲为我写了份赠予协议,因为是拆迁房没有证,无法办理公证,请律师写的。现在后爸使坏心眼,跟我要房子。一共三套房子,协议里写给我一楼和三楼,签合同之前一楼就租出去了,租赁费一直由母亲和后爸收,我口头说过这算是给的养赡养费,因为当时工作收入低,三楼母亲他们一家住着,当时母亲腿脚不好,我心疼他,就搬到了五楼。后来我就一直租着五楼。这种情况算不算转移呢?因为只有这一份协议,如果母亲反悔,能单方面撤销吗?赠予协议如下:赠予人甲方**受赠人乙方**为母女关系,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经甲方充分考虑后,决定将个人的部分财产无偿赠予给乙方,乙方也同意并接受赠予,财产如下,**小区单元房,一单元302室和四单元101室 即日起生效 **年**月**日 有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如果起诉我我赢的几率大吗?母亲能撤销协议吗?
如果我母亲不想让我继承她的 是不是目前我只能继承我父亲的 按照分法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我父亲去世我跟我妈平分我爸 也就是总资产的2分之1 我继承总资产的4分之一对吧?
我还想问 赠与合同两份都在我手里 在打官司途中她能撤销吗?
追答你母亲去世前,其所有的房子份额拥有处分权,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包括起诉期间,如果房子过户就不能撤销了。如果你母亲撤销赠与协议,而又没有其他遗属,你讲继承你母亲房子产权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你将获得房租产权的一半。
你母亲去世前,其所有的房子份额拥有处分权,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包括起诉期间,如果房子过户就不能撤销了。如果你母亲撤销赠与协议,而又没有其他遗属,你讲继承你母亲房子产权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你将获得房租产权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