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因为三方协议学校仍在办理没有办好,然后公司来学校招聘就先签了双方协议(完全不涉及学校,所有的就是只签了两份《就业协议书补充事项》,加盖了公司公章),这个时候若发觉有更好的去处毁约的话,还要付违约金么?谢谢您的回答。
就是关于户口转移、工作年限、党团关系、报到时间、违约情况等等事项。
其实这个应该是不具有什么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