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学校在泰安,毕业后报到证写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限是到2011.10.15,现在刚在北京找到工作,我想问的是必须在10.15前回去报到吗,如果不去,档案是放到哪去了,泰安还是青岛?不去的话,以后档案怎么办理?
一定要在报到期限内去报到。毕业时的报到证,有两个报到期限。一个是正常毕业期限;另一个是择业期两年的期限。失效作废了。
只有超过两年报到期限,才不能报到,但作为报到证,仍然是有用的,它可以证明该毕业生是符合毕业资格可以就业的档案材料,相反,是拿不到报到证的。
正常毕业报到期限是自当年,7月31日毕业开始,到8月31日止,为一个月的报到时间。由于,各地实行的毕业时间有所不同,但原则上以拿到报到证那天起(报到证发证时间)。
扩展资料:
在毕业一年内未到单位报道,可以采取改派手续。只要不干,人家不会收报道证,但是要换单位,只有改派才能按应届生享受某些政策。办理改派手续得有上一家公司的同意辞职信,要不学校不会给办理改派。不在单位干活不会转正定级的。档案保管费自己出。
报到证一般是写一个月的报到期,其实两年内都可以。超过两年的话就很麻烦了。其实所谓的报道也可以不去,只要档案过去了就算是报到了。要是想报到的话现在去也可以,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报到证,档案自己拿这的话带档案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