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已经报道过,还能改派吗?

我是07年毕业的,09年的时候把在省人才交流中心报道并放了档案,现在新进一事业单位,但是单位要我开报到证到本单位,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开吗?据我所知两年后就不能改派了,也不能再开了,但是单位一定要我的报到证抬头是本单位,现在卡这里了,请问怎么办啊~~

已经报道过,报到证不可以再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委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
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统招生)。
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粮油迁移手续等。
具有毕业资格。
档案内存在的证明。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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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8
不能改派了。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档案该怎么办理?
  超过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持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文书(证件)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凭商调函由原档案管理单位将人事档案移交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保存的,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私自拆封或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拆封的,需退回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查、密封),而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此时,毕业生已经不再具有就业报到资格,需要就业的需重新办理招工、聘干等就业手续,或者按照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的就业办法,办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介绍信。
 你的户口如果在入学时已经迁到学校,现在只能迁回你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不能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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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8-08
没办法了 都毕业那么久了。。直接找学校看看 。。也许拿银子开道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08-08
报到证都是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你都毕业好几年了,如何能拿到报到证呢?追问

报到证现在和档案一起放在省人才市场,我意思能不能把改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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