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借钱经营一家品牌服装店,婚前双方都没有财产公证,在经营店铺期间,男方瞒着女方赌博欠下二十多万赌债,婚后才告知女方,结婚不满半年,天天睡一起已有四个月没有过夫妻生活,因为男方不懂怎么过夫妻生活,女方没有工作在家,男方店铺经营所得每月固定给女方二千,其余的钱不经女方的手,三餐各自消费,家庭生活用品由女方负责,其他费用开支有男方负责,住房为男方父母的财产,现因女方无法忍受男方的各种行为提出离婚,男方一开始同意,但是要求女方直接走人不给予任何补偿,理由是自己债务缠身无力补偿,在女方坚持的情况下,男方提出不同意离婚,除非所有债务一人一半!现在只有在经营的店铺跟银行少量存款属于男方名下财产,但是开店欠下的债务已经超过这些财产的价值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去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应当会如何处理?女方离婚后没有工作没有稳定收入,男方继续经营店铺的话还有固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