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放高利贷的2万元被人起诉,写了两万的借条当时他给我一万八扣了两千利息,可他现在说我没给利息我该怎么

我现在什么财产也没有,还欠信用卡的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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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1
法院审理肯定只能认定他给了你2万元,因为你无法否定借条,至于你有没有钱,那是执行的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1
没有其他证据的话法院肯定按借条上的2万来,不过你都说没什么财产了判了也执行不了
第3个回答  2011-07-31
如果你没有证据,对你是非常不利的,法院只能认定了借的是2万。建议你找找其他的证据,比如录音或者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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