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组成的“上海五国”会晤机制。2001年6月,“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随后,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峰会,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2002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二次峰会,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原则、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三次峰会,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秘书长。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正式成立。2004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峰会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特权和豁免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等文件。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之日起,成员国在文化、经贸、军事、司法、安全等各领域和各层次的合作相继展开,并得到不断加强。“9·11”事件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加强了以打击本地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三股势力”为中心的反恐合作,进一步增强了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
从2004年开始,上海合作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蒙古国随即获得观察员资格。2005年7月5日,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峰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3000多万平方公里,约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人口14.89亿,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