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说把(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这个应纳税额结转了,是这样吗?
追答一、月末或年末如果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方余额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余额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借方余额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借方余额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本分录借贷方的差额数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如果月末或年末有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方余额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余额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本分录借贷方的差额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借方余额数
上面说的有点不好理解,一句话就说清上面的:有应交增值税,将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所有余额清0,余额转入二级科目“未交增值税”;有留抵税额,进项税额专栏余额为留抵税额,其他全部清0。
第一个贷方处,我能不能直接写成“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呢?
最终结果就是应交税费这个科目,年末只剩下“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这个上面有数字,其他都为零,是这样吧?
1、第一个贷方处,我能不能直接写成“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呢?可以的。
2、如果有留抵,除了进项税额为留抵额外,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的其他所有余额清零。
3、如果没有留抵,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的所有余额清零,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