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公司做了近七个月了,但是入职那么久以来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现在我已经辞职了。

在这七个月时间里,公司一直给我的是试用期工资,第一次说试用期一个月,后来又变成三个月,再后来我忍不下去后就辞职了(提交辞职信后老板主动加工资我也还是辞职了),辞职后,最后那个月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后来我觉得这个老板太坏,我就去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还有半个多月就开庭了,我就是心里没底,因为公司老板收到开庭通知书后有叫一个律师和我谈判,说补偿我两个月工资,然后叫我去撤诉,我没同意(因为我诉讼申请是7个月的双倍工资还有补交社保,相差太远),然后那老板的律师还说如果要走司法程序我不一定能胜。我的证据有1、部分在外出差未打卡的考勤的书面记录(是老板签字);2、公司每个月发工资都是发到我的农行卡上,但是没有工资条;3、平时工作中的部分文件。我要问的是我除了要求赔偿我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另外的吗?公司故意克扣我最后那个月工资,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能我又可以要求赔偿多少呢?还有就是我不能证明我什么时候入职的,也就是说赔偿双倍工资的月数问题,我想可以通过工资卡查询给我发放工资记录来要求双倍工资数目,但是网上银行只能查询到发放工资的时间和数目,不能具体查询到给我转入工资的账户信息,因为我怕他耍赖,说我只工作了两个月。请问各位大虾我还该做些什么准备才能有更大的把握,我对老板的律师说过,公司这样做如果我去劳动监察部门和设备监察部门投诉,公司应该要受到相应处罚,然后他说现在的社会,街上发生打架斗殴,只要不死人,报警后是没人管的,是这样吗?有个和我一起辞职的同事说愿意为我作人证。希望大家能帮我支招,非常感谢,马上要开庭了。
那同事是和该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但是我不想麻烦他,因为我不想欠人情帐,如果不要他作证,胜算的几率会大打折扣吗?

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官司是可以赢的,一一给你解释下: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与你7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6个月的双倍工资,相当于12个月的工资。
第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是这样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你辞职可以要求双倍补偿(这个补偿是很低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双倍补偿乘以2,你工作七个月算一年,可以得2个月的工资补偿)。
第三、单位拖欠你工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没有补偿规定。

补充:就证据方面而言:
1、考勤书面记录、工作文件等足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没有书面合同由单位举证,单位拿不出来,就赔偿双倍的工资上,至于赔偿多少个月,还得你举证说明你来单位多久了,这一点如果你没有其他书面证据,就只有证人了;
2、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由单位举证的(举证责任倒置);
3、扣下你工资这一点也要由单位举证。
总的来说,你是赢的,也会获得赔偿,目前只是到底赔偿多少的问题(需要举证来了多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1
一、你的仲裁请求(而非诉讼申请)应该是:
1、6个月的双倍工资,即要求单位再支付6个月的工资,而不是7个月,因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给了单位1个月的宽限期。
2、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你随时可以辞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相当于你1个月的平均工资,因为你参加工作7个月,半年以上不足1年,所以经济补偿金是1个月的工资。工资数额以你工资卡上发放的实际数额为计算依据。
3、要求单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扣发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加倍赔偿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给你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补缴社保费。
二、证据方面:
1、除了你说的证据外,你的同事可以出庭作证,证明你是公司员工及参加工作时间,但你的同事首先应证明自己的身份,要有证据证明他也是该公司员工,如工资卡、工作服等都可以。
2、至于参加工作的时间,除了你自己举证外,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单位应依法建立职工名册。
总之,你这个事情不难办,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赢是没问题的!
第2个回答  2011-12-1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1
你可以要求得到是:双倍工资、补缴保险、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你只要证明你与公司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好了(工资卡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余的举证责任在公司。证明你的劳动时间,你可以说公司有你的入职资料,就是你入职时候签的个人资料。
老板的律师是威胁你的。反正你也不会损失什么,况且,既然已经申请仲裁了,就好好准备。
第4个回答  2011-12-11
赢是没有问题的。追问

但是我不能凭借工资卡证明我入职时间,我主要担心我双倍工资会大打折扣,因为我觉得公司可以否认给我网上转过账或者一部分账。

追答

你可以打印你的银行卡明细

追问

网上查询只能查询到时间和金额,并不能查询到转账的账户,就是不能证明是该公司给我转的呀

追答

可以找农行打印

追问

农行打印需要钱吗?或者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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