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带来的裁员发生在了我妹妹身上。她是部门主管,被告知因为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主管的职位被取消了,而她手下其他的位置不便。公司要求她签字,并按劳动法规定做出补偿。可妹妹平时工作很认真踏实,而且也得到同事认可,被裁完全因为部门经理同性之间的个人主观喜好来定。所以她迟迟没签字,并了解到劳动法为规定因职位被取消而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妹妹觉得现实太残酷了不能接受。请大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