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并未将已签订生效的合同交付给我如何处理?

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的时候合同上面没有公司盖章,是有员工先签好员工部分并按手印交到了公司。但是公司并未将已生效的合同交付一份到员工手上,而且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员工签署一份关于已经收到合同的确认书,并且所有员工都已签字。请问员工在签了收到确认书,但实际并未收到合同,公司做法是否合法。如果合法,请问员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未持有劳动合同原件。

可以找公司拿回来的,根据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本人都应持有一份,签订合同时,合同最后一项一般也会说明持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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