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有时可以帮我们解燃眉之急,但也有很多人无节制超额消费,等到需要还款的时候无法全额还上,只好选择分期还款或者是还最低还款额。
如果持卡人到了最后还款日没有全额还款,银行会对这笔账单按每天万分之五收取利息,并且采取分段计算利息。
来,咱们看一个例子,如果你每月的账单日是15号,假设在11月11号消费刷卡一万元,11月12号该笔消费入账,11月15号的账单上会显示“本期应还金额”为一万元,“最低还款额”为一千元。
若在到期还款日12月3号只还了一千元,那么12月15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截至当日需支付的利息,即一万元循环信用本金21天(11月12日-12月3日)的利息和还款后剩余的9千元本金12天(12月3日-12月15日)的利息:
一万元×0.05%×21天+9千元×0.05%×12天=105元+54元=159元。
大部分人可能以为只是未还的9千元按万分之五从还款日开始计算利息,但实际上消费的金额一万元从消费入账日起到还款日这段时间也要算利息。
所以,到了最后还款日最好是全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