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2011年11月7日在一家电子厂工作,到现在已经一年零14天了 ,可听组长说主管要辞退我(就在前天),说要我做到这个星期六就可以了,我想问下是否有经济补偿之类的,怎么算? (合同不知道签没签,刚进厂签了一张纸,当时没仔细看,忘了 那张纸在人事部)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违反劳动法辞退的则要双倍补偿,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具体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外,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还应该再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劳动者符合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或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的话,不再支付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承担补偿责任,该条法规具体内容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没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如果员工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是有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违反劳动法辞退的则要双倍补偿,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承担补偿责任,该条法规具体内容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没有如上行为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外,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还应该再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所以,没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公司也不一定要补偿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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