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死人了!!!刑事拘留20多天,办理取保候审难?该怎么办?

2009年11月29号下午,男朋友与一路人发生口角,路人先动手打人,我男朋友还手,结果路人被我男朋友鼻子打骨折了。我们陪对方去了医院,后路人报案,双方进了派出所。派出所也没有进行调节,直接把案件上报到分局了。大概过了18天,对方做了伤情鉴定说是轻伤,但是没有看到正式报告。男朋友家里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现在我男朋友刑事拘留22天了,律师只见过一次。我们去派出所要对方的联系方式,派出所不给;去预审处找预审员要,预审员也不给。律师12月18号递交材料说要会见我男朋友,结果分局到现在也没有通知他。为什么连律师都见不了呢?
我就很郁闷,派出所是调解的地方,为什么都没跟我们调解呢?那接警的警察态度极其恶劣,满嘴脏话。我们主动想和对方协商,目的不是说想他撤销案件什么的,因为这是公诉案件了,但至少给对方一些心理安慰吧,这都不给?然后就是预审处,为什么不能给对方联系方式呢?只是一般的打架,是互殴,又没杀人放火,一定非要逮捕他吗?
现在律师说,取保候审的难度很大,因为我们是外地人,在北京。如果取保候审批不下来,就是要等到法院审判了?
非得这样吗?是律师根本就没尽力?还是本来就是这样的?又或者是有人在搞小动作?我们该怎么办?
就这点钱了,全都拿出来了。哪位有经验的给我说说啊。拜托....
我男朋友是还手,对方女的先骂人,然后对方男的先打人。律师说刑事拘留最长可以30天,超过30天的话就有可能是逮捕了。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是律师根本没尽力,还是有人故意这样整人?

现在看来你男朋友应该是被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的。 也许是因为你们是外地人,公安机关害怕犯罪嫌疑人潜逃,所以才拒绝了你们的要求。你的律师都没办法,那么应该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其次的话,按照现在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实际上的操作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37天。在37天之后,如果检察院同意逮捕的话,你可以再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你的律师应该知道怎么操作的。
没关系,这个案件不是很大。你不要太担心,现在配合好律师做好准备工作,主动赔偿一下对方的损失,如果现在不知道对方的信息,到时候真的诉讼的支付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也行。
现在检察院并没有提起公诉的文件出来,你就不要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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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1
首先你男友太冲了,有一点口角就要动手,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时时刻刻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其次,刑事拘留最长只有14天,除非是犯罪团伙或者流窜作案才能再延长,刑拘22天显然已经超过了时间,这点你们律师会不明白?
再者,关于取保候审,的确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外地人相对要困难很多,
在这基础上,首先你应该联系你的律师,因为刑拘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了,通过你的律师向公安机关述说,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09-12-21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个回答  2009-12-21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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