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在:上海松江
我骑电动车直行,被转弯的汽车撞到,交警判定对方全责。车子坏了,我自己左腿膝盖被撞伤,拍片子说是没有碰到骨头。
当天对方也没有付医药费、交通费。后来对方就找保险公司联系让我。
1、关于误工费,他们让我提供材料:伤者出险前一年及误工期间的税单(税务局盖章)、银行卡对账单(银行盖章)、单位扣款证明,按实际损失赔付、医院所有的发票及病假单。
-- 请问哪些是我需要提供的?以及该去哪些部门拉单子?
2、关于其他的交通费、各项损失费
-- 请问该怎么算呢? 按什么依据?
不需要提供那么多,你只要提供医院就诊发票,病历,诊断证明,如果住院的话提供出院小结,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车子的维修发票,你的身份证。
对方全责的话,医疗费当然也是全赔,你不需要对对方保险公司交代,保险是他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与你无关,你只要找对方车主。
赔付的项目有医疗费,车辆维修费,误工费(住院日期加医嘱休息天数),伙食费、交通费(住院天数),适当的话还需要营养费(地区不一样,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是医疗费10%左右),没碰到骨头的话应该也不会评残,伤残这块就没有了,也就没有精神损害费。
误工费,伙食,交通各地标准不一样,具体可以咨询你当地交警部门。
拿着这些材料让对方去交警队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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