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当时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合同上写了实际用工单位,我在实际用工单位上了快四年班了,两年

我的工作当时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合同上写了实际用工单位,我在实际用工单位上了快四年班了,两年一续签合同,这次我的合同快到期了,因为我怀孕了,单位不准备和我续签合同了,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赔偿吗?我们有生育险,现在不续签我连生育险都报不了,不是说怀孕期间和哺乳期不能辞退员工吗?我现在急需帮助,请懂的人帮我解答一下,告诉我该怎么做,谢谢大家了

第1个回答  2016-05-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合同,是违法的。当然还要具体分析一下你的情况,看你自身有无过错行为。但是问题是,你的合同也要到期了,是吧?追问

我无过错行为,合同七月底到期,我现在能怎么做呢?能要求赔偿吗?能赔偿多少呢?主要正常生育保险生完能报一万元左右,现在要不续签就报不了了

追答

用人单位跟你续签几次了?

追问

我就刚工作的时候签了两年,到期了续签了一次,今年七月份正好第四年

追答

你确定签了两次了吗?是连续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你加我,私聊一下吧,说得清楚些。

追问

签了两次,刚过试用期的时候签了两年,到期又签了两年,就是签的我发的照片中这个合同,我关注你了,是就加上你了吗

追答

好吧,照你这么说还有戏。私信,加q再说说吧,正好我也想把握这方面的东西。

追问

你QQ多少

追答

972976075

追问

重名的好多啊?怎么知道哪个是你啊?

追答

972976075,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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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合同期至少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如果派遣公司终止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23
如果你是按囯家规定怀孕,不存在非法生育,用人单位这样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赔钱追问

因为不续签合同导致我生育险无法报,我是不是能要求生育险这部分的赔偿

追答

你可以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劳动法规定: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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