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鉴定是轻微伤,我头部受伤,没做鉴定,我不愿赔偿,我是否拘留?现在

事发18天了 我头部伤口结了血痂还能做法医鉴定吗?

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25
  对于打架斗殴的,如果已经报警,由警方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双方的法律责任。
  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派出所一般要进行调解 ,双方应该从长远出发,协商解决,否则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拘留。这样也给自己留下不光彩的记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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